昨天做了一件很白癡的事,自己都覺得很好笑。


平常開車的時候,我都習慣會換下高跟鞋,換上在車上的平底拖鞋。其實以前也還蠻習慣穿高跟鞋開車的,不過改了車子的底盤之後,心理感覺車速有增加(因為比較敢加速吧),而穿高跟鞋踩煞車總覺得沒那麼凌厲,覺得有點危險,試過幾次之後,覺得還是乖乖換平底鞋開車的好,畢竟人命關天啊~~


昨晚像平常一樣,回到家附近停好車之後,正準備換回我原來的高跟鞋走回家的時候,居然發現我新買的麥坎納高跟鞋不見了!!那雙鞋要價4000塊,而且重點是我才穿了2次耶~~~當翻遍全車確定沒有那雙鞋的蹤跡後,開始冷靜下來思考我下班去開車的每一個步驟:用遙控器開鎖,到後車廂拿CD,開副駕車門把手上的東西放進去,開駕駛座車門,發動車子,把高跟鞋脫在外面,一面翻CD本一面穿上車裡的拖鞋,找到林志炫的CD,放入CD,關車門,很高興的排入D檔走人......


啊~~~我忘了把脫在外面的高跟鞋拿進車裡面了啦~~~~


今天早上上班的時候,就一直忐忑不安的想,我的高跟鞋會不會還留在原來的地方哩?會不會被掃地的歐巴桑撿走了哩???還好還好,我的高跟鞋還好好擺在我的停車格旁邊,擺的位置就正好是我停好車後,駕駛座的旁邊.....


啊只可惜哦,怎麼沒有個百萬或千萬身價的王子撿到我的高跟鞋哩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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