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在水果日報上看到這則新聞,真的是一把火都燒上來了!大怒.gif

【朱正庭、施春美╱台北報導】棄養寵物出現惡質新手法,民眾溫小姐日前在北信義區發現一隻流浪狗,肩胛骨處有三公分長傷口和縫線,傷口還紅腫發炎,獸醫檢查發現小狗是遭挖去有飼主個資的晶片後棄養。動保團體指從沒看過飼主為棄養如此不擇手段;網友怒罵棄養飼主「變態」。農委會表示,挖晶片棄養已屬惡意傷害動物,飼主和獸醫師最高可罰五十萬元。

民眾溫小姐表示,上周六晚間在信義區松仁路和吳興街附近遛狗,發現一隻又餓又渴、受傷跛腳的米格魯流浪公狗,肩胛骨處還有三公分長傷口,縫線未拆。當天送木柵自強動物醫院檢查,醫師研判可能是遭其他獸醫動刀挖去晶片。溫小姐大罵:「真的很殘忍。」
自強動物醫院獸醫師林士超昨受訪說,該隻米格魯犬約兩歲大,左後腳掌還有被車子輾過的傷痕。用以辨識飼主的晶片都是植入犬隻肩胛骨處皮下一到三公分處,其他手術很少開在該位置,才研判遭挖出晶片,沒想到竟有同業會動刀。

米格魯犬經治療後傷勢已好轉,溫小姐前天把牠取名「Nu Nu」,並在「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」網站(www.savedogs.org/forum/article_view.html?f_no=15265)上貼文講述整起事件,引發網友怒批棄養者。網友Renee說,殘忍取晶片再將狗遺棄,真的不是人。網友九魯魯說:「那個人(飼主)真是找死!會得到報應的」。

動保團體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表示,十年來經手五、六千隻流浪狗,從沒看過遭開刀挖去晶片的流浪狗,希望政府積極追查。

農委會畜牧處表示,如為遺棄惡意取出晶片,依《動保法》規定已屬惡意傷害動物,飼主和獸醫師都可處十萬元以上,五十萬元以下罰鍰,重傷致死還可處最高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飼主惡意遺棄另可罰最高七萬五千元罰鍰,將由地方動保單位調查。

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所長嚴一峰表示,若該犬隻無健康問題,獸醫師仍進行手術,會使犬隻承受不必要的痛苦,獸醫師就有虐待犬隻之嫌。嚴一峰表示,由於晶片已移出,無法查出飼主與獸醫師資料,但將持續追查。而動檢所近日將發函北市獸醫師公會會員,明文禁止不當的醫療行為。(原文出自蘋果日報

 

每次看到這種新聞,心總忍不住糾結好久(而且很想立刻回家抱抱我家大少爺…)。無法想像那隻被棄養的狗狗心裡,會有多大的恐慌及恐懼,他原來是那麼信賴主人的啊,是那麼的希望跟主人生活一生一世的啊,換來的卻是被挖出晶片,還不等傷口復元就被丟棄!

我沒辦法用文字表達對那主人的憤怒,也不想罵人家絕子絕孫死無葬生之地來髒了自己的嘴(<=還是罵了…),我只是覺得,養了一個動物,不論是貓是狗是魚是老鼠,就代表要對牠的一生負責,如果連這種事都做不好,我不相信他的人生他的事業會有多輝煌的成就。趁著現在還有人願意來看我的文章,能不能讓我們大家告訴大家,別再棄養動物了呢?

也正剛好,同學寄來了「咬舌自盡的狼犬」影片,看完之後,好好照顧家中的動物們吧~~(我承認,我還沒看,怕在辦公室裡哭出來……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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